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个旧市鑫诺诚贸易有限公司矿物储物仓库项目)

2025-12-27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个旧市鑫诺诚贸易有限公司矿物储物仓库项目)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3-38565440873-3197054(州政务服务中心1C区投资项目审批服务区C11号生态环境综合窗口)

 

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蒙自市观澜路中段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科

 

传真:0873-3856544

 

邮编:661199

 

项目名称         个旧市鑫诺诚贸易有限公司矿物储物仓库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大屯街道甲介山         建设单位         个旧市鑫诺诚贸易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类型         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云南新世纪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大屯街道甲介山,属于新建项目,项目占地面积约11269.3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590平方米。建设规模为:项目建设后中转暂存5万吨铜矿。新建一条矿石破碎、打砂生产线,年破碎及打砂矿石2000t/a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为废气、废水、噪声、固废。运营期空气污染物主要为矿石破碎、打砂、配矿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以及矿产品堆存、装卸、运输产生的颗粒物;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洗车废水、初期雨水;运营期对声环境的影响因素主要来自于生产设备噪声;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沉渣、废旧包装袋、污泥、除尘灰、废布袋、沉降的颗粒物,危险废物为废机油、废抹布、废手套、废油桶。

一、废气治理措施在破碎机、打砂机、筛分机上方分别设置1个集气罩(共3个集气罩,集气效率按照80%计),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管道引入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95%)处理后在仓库内无组织排放。采取破碎车间全封闭,仓库四面围挡+顶棚,并在仓库顶端、挡墙以2m×2m网格设置喷雾头,装卸、堆放粉尘经喷雾降尘和建筑阻隔削减,对运输车辆车轮进行冲洗及厂区地面洒水降尘等措施控制无组织颗粒物。

 

二、废水治理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水为生活污水、洗车废水、初期雨水等。生活污水主要为员工如厕、洗手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污水委托周边农户用于施肥,污泥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掏;洗车废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厂区道路洒水降尘,不外排;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沉淀后,回用于厂区仓库喷雾降尘和道路洒水降尘,不外排;后期雨水经监测达到标准限值后,方可排入厂区周边雨水沟渠。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①选用低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尽量远离厂界;②加强噪声设备的维护管理,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避免因不正常运行所导致的噪声增大;③对高噪声的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④对进出项目的机动车采取限速、禁止鸣笛等措施控制车辆噪声。

 

四、固废治理措施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生活垃圾、沉渣、废旧包装袋、污泥、除尘灰、废布袋、废机油、废抹布、废手套、废油桶、沉降的颗粒物等。其中,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至周边村镇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旧包装袋收集后暂存在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化粪池污泥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掏;废气治理过程中,布袋除尘器产生的除尘灰收集后暂存在成品区,定期外售;废气治理过程中会产生废布袋,废布袋经收集后暂存在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废机油、废抹布、废手套、废油桶经收集后暂存在危险废物贮存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仓库沉降的颗粒物经收集后暂存在成品区,作为产品外售。项目初期雨水收集池、洗车废水沉淀池和沉淀池中的沉渣清掏晾晒后,当作产品外售。项目初期雨水收集池、洗车废水沉淀池和沉淀池内沉渣主要来自项目粉尘沉降、车轮附着物等含有一定的可回收矿,清掏后自然晾晒可作为产品外售。为了减少沉渣清掏、晾晒等造成的二次污染,环评提出洗车废水沉淀池和沉淀池内的沉渣需在每天运输完成后清掏至堆棚内堆放晾晒,初期雨水收集池内沉渣在雨季(主要为610月)每月清掏一次,旱季(11月到次年5月)每个季度清掏一次,并加强清掏、晾晒过程的环保管理,减少清掏运输过程中渗滤液的滴漏,在沉渣晾晒区周边使用原矿等设置临时围堰,杜绝渗滤液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