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星人:关于火星人厨具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 |
2022-2-23 |
火星人:关于火星人厨具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 创业板 导语: 关于火星人厨具股份有限公司申请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审核问询函 审核函〔2022〕020029号 火星人厨具股份有限公司: 根 关于火星人厨具股份有限公司申请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审核问询函 审核函〔2022〕020029号 火星人厨具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注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火星人厨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如下审核问询问题。 1.报告期各期,发行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7,454.44万元、22,114.11万元、25,849.17万元及25,581.24万元,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52.35%、51.58%、51.04%及46.88%。发行人经营业绩持续增长的同时,主营业务毛利率持续下滑。 请发行人结合产品细分市场情况、产品结构、定价模式、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定量分析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的原因,说明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持续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发行人经营业绩和毛利率变化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一致。 请发行人充分披露相关的风险。 请保荐人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的存货期末余额分别为12,793.44万元、12,077.18万元、21,043.13万元、23,929.44万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分别为-13.62万元、14.02万元、72.38万元、6.51万元。最近一年一期,发行人存货期末余额增长较快,但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较少。此外,直接材料占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较高,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发行人生产成本和盈利能力的影响较大。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结合发行人的经营模式和生产周期,说明存货结构的合理性,原材料、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期末余额是否与在手订单相匹配;(2)结合主要产品毛利率、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存货成本及销售价格等情况,说明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依据及合理性;(3)最近一年一期,存货周转率持续下滑且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4)量化分析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发行人主要产品毛利率的影响,并结合原材料价格走势、产品成本结构、产品生产周期、产品定价模式、价格调整机制等,说明原材料价格波动是否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及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以及发行人应对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采取的具体措施。 请发行人充分披露(4)相关的风险。 请保荐人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3.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0,400万元(含60,400万元),全部用于智能厨电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新增12万台集成灶、10万台洗碗机、5万台燃气热水器及2万台厨房配套电器等产品的生产能力,与发行人现有产能相比增幅较大。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发行人现有产品和本次募投项目拟生产的产品是否均已取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前述证书是否存在已到期或即将到期的情形,如是,请说明相关证书的认证申请情况,是否会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2)本次募投项目的建筑投资及建筑面积的测算依据及过程,并结合募投项目的生产能力、人员数量、同行业可比项目、在建工程情况等,说明本次募投项目投资规模的合理性;(3)本次募投项目效益预测的计算基础及计算过程,并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项目投资情况,进一步说明效益预测的合理性;(4)结合集成灶等细分厨房电器市场的行业环境、发展趋势、市场容量、竞争情况、产品定位、前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拟建和在建项目、同行业可比公司项目,说明本次募投项目产能规划的合理性,是否存在产能过剩风险,发行人拟采取的产能消化措施;(5)本次募投项目尚未取得土地,请补充披露募投项目用地的计划、取得土地的具体安排、进度,是否符合土地政策、城市规划,募投项目用地落实的风险,如无法取得募投项目用地拟采取的替代措施以及对募投项目实施的影响等;(6)结合本次募投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进度、折旧摊销政策等,量化分析本次募投项目折旧或摊销对发行人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 请发行人充分披露(1)(3)(4)(5)(6)相关的风险。 请保荐人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发行人律师核查(5)并发表明确意见,请会计师核查(3)(6)并发表明确意见。 4.截至2021年9月30日,发行人首发募集资金累计使用34,178.67万元,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70.02%。其中,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技改项目实际投资额为327.14万元,募集资金使用进度比例为5.03%;集成灶生产线升级扩产项目实际投资额为2,340.98万元,募集资金使用进度比例为21.66%。 请发行人结合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实际投入进度以及后续投入安排,说明前次募集资金实际进度与招股说明书载明的进度是否相符,是否按计划投入,部分前次募投项目仍未完成的原因及合理性,并结合前述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和实现效益说明前述项目的投资测算是否谨慎。 请保荐人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5.截至 2021年 9月末,发行人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66,913.99万元,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余额为29,208.71万元,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为 601.46万元,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为1,958.77万元,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为1,461.42万元。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新投入或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具体情况;(2)结合相关财务报表科目的具体情况,说明发行人最近一期末是否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是否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问答10的相关要求。 请保荐人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6.请发行人补充披露: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是否参与本次可转债的发行认购;如是,在本次可转债认购前后六个月内是否存在减持发行人股份或已发行可转债的计划或安排,若无,请出具承诺并披露。 请保荐人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扉页重大事项提示中,重新撰写与本次发行及发行人自身密切相关的重要风险因素,并按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需信息的重要程度进行梳理排序。 请对上述问题逐项落实并在十五个工作日内提交对问询函的回复,回复内容需先以临时公告方式披露,并在披露后通过本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系统报送相关文件。本问询函要求披露的事项,除按规定豁免外应在更新后的募集说明书中予以补充,并以楷体加粗标明;要求说明的事项,是问询回复的内容,无需增加在募集说明书中。保荐人应当在本次问询回复时一并提交更新后的募集说明书。除本问询函要求披露的内容以外,对募集说明书所做的任何修改,均应先报告本所。 发行人、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对本所审核问询的回复是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发行人、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应当保证回复的真实、准确、完整。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 2022年2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