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资产变网红 盘活“带火”新经济

2022-6-4

闲置资产变网红 盘活“带火”新经济


 中国财经报


  位于河南济源的531工程,曾是我国最大的火炮生产流水线。如今,这些散落在黄河北岸沟沟壑壑中的上百幢旧建筑群,已经被打造成一个极具年代感的特色旅游小镇――“那些年”小镇。


  从荒山野岭到军工基地,从闲置建筑群到充满活力的小镇,军工与田园在这里汇聚,记忆与时代在这里碰撞,历史的辉煌和时代的变革在这里交融。同时,也体现着济源资产管理能力的提升,见证着闲置资产盘活的成效。


  近年来,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财政金融局牢固树立政府过紧日子思想,规范管理、积极盘活、严格处置“三驾马车”齐头并进,探索建立固定资产共享调剂再使用、闲置资产再开发、罚没资产再利用三项机制,确保资产理得“清”、管得“好”、用得“活”。


  规范管理,亮明行政资产“家底”


  2021年底,济源示范区资产合计319.81亿元,其中公共基础设施207.81亿元。示范区财政金融局大力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编制相结合,严控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关键环节,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让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处于“框架内”,行于“阳光下”。


  资产购置坚持预算先行。该局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与预算编制紧密结合,严格把关、从严控制资产购置预算审批,实行配置、使用、处置等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让紧日子落到实处、落到细处。建立固定资产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对固定资产管理的配置效率、使用效果、处置,以及收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等情况实施跟踪问效,确保资产发挥实效。


  信息化管理贯穿全流程。该局充分利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从资产购置到处置的全流程管理台账,让每件资产拥有自己的“身份证号”,实时掌握资产使用状况和效率。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全面掌握固定资产的数量、价值和使用状况,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资产处置做到公开公正。该局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固定资产内部处置程序,严格按规定权限报批、处置固定资产。对长期积压的待处置资产,按“三重一大”事项履行集体决策程序,在规定权限内予以处置,切实解决“销账难”的问题。对出售、出让、转让的固定资产依法依规进行资产评估,数量较多或者价值较高的,通过进场交易、拍卖等公开方式处置,严防国有资产在处置时流失。


  主动公开年报接受监督。该局以完善国有资产报告制度为主线,精心组织,提前培训,安排专人负责资产年报工作,确保数据全面性和真实性。严格编报要求,明确统一指标口径、编制方法、报表格式、报送时间等,切实提高报送效率和质量,杜绝虚报、瞒报和错报现象发生,高质量完成向地方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市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状况工作,主动亮明“家底”,接受社会监督。


  积极盘活,唤醒闲置资产“生机”


  2021年以来,济源盘活531遗留土地、房产等92宗,成功拍卖原教师进修学校旧址部分土地、原看守所旧址土地等5宗闲置资产,收入共计1.7亿元;对13个单位的461间闲置门面房,通过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出租经营盘活,年租金收入约680万元。


  从废弃厂房到“那些年”小镇、愚公移山干部学院,从破败家属院到精神卫生服务中心,从老旧办公楼到城区消防站,一个个闲置资产的“华丽转身”,让历史的旧址焕发出新时代的活力。


  摸清闲置资产底数。济源示范区财政金融局成立闲置资产盘活工作专班,抽调专人对各类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进行系统梳理,弄清闲置原因、资产数量构成分布等情况。找准问题根源,坚持“一处一策”原则,制定闲置国有资产盘活利用方案。对法律有规定的,按照法律规定处理;法律未作明确要求的,按合同和相关协议约定处理。


  精准制定盘活政策。该局通过出让、产权转让、租赁等方式,全面调动原使用权人及相关权利人的积极性,力争盘一处活一处。一方面,对长期闲置、没有效益的资产依法依规实施清理,收回土地后纳入土地收储中心挂牌拍卖、推向市场,确保国有资产增值保值;另一方面,对经济效益不高的低效资产,鼓励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优化配置,以办公场所、生产车间和闲置设备租赁等方式提升资产使用效益。


  提高处置盘活效率。本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解决问题、不留后患的原则,该局紧密结合闲置资产历史轨迹,抓住乡村振兴、全域旅游的机遇,科学制定出资入股、收购等盘活开发方案。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开启闲置资产处置“绿色通道”,加快办理工商登记、资产权属变更、税费清缴等行政审批事项,快审快结进入司法程序,为盘活闲置低效资产扫清障碍。


  严格处置,让罚没资产“物尽其用”


  2021年以来,受省直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委托,济源示范区财政金融局共处置罚没车辆、卷烟、电脑、房产等财物9批,收入558.7万元。


  设立公物仓。该局将行政事业单位闲置、处置、超标准配置的资产,以及经市政府批准组建的临时机构的资产和执法执纪单位罚没物品、涉案物品、上交物品等纳入公物仓,进行统一管理、调配、使用和处置,促进资产合理流动和有效使用。


  设立贵重物品保险库。该局健全完善罚没物资管理制度,入库前对品种、数量和规格仔细查验,如实登记、分类入库,实行卡片式、台账式、全流程管理。扎实做好公物仓的防火、防盗、防潮和防虫工作,定期对仓存物资进行清查盘点。严格执行保密制度,未经批准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库房,严防泄露仓存物资机密。


  完善联动机制。该局严格执行罚没财物管理办法,加强与法院、公安等部门的联动协作,定期梳理涉案财物清单,摸清涉案财物底数,对符合接收条件的罚没财物依法依规接收、处置。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对罚没财物进行鉴定和价值评估,并按照拍卖法规定进行公开拍卖,推动处置价值实现最大化。同时,规范罚没收入征缴程序,将罚没收入及时缴入国库并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确保资产处置流程平稳安全畅通。